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投标人:
根据《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低价药中标产品参照价梳理规则》规定,结合企业申诉,我中心对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低价药中标产品的参照价进行了梳理(具体详见附件)。符合梳理规则的产品将调整交易系统中其参照价;独家中标且期间未发生过实际交易的产品暂不调整,将根据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处理。
投标人可根据新参照价调整供应价格,协调配送企业做好挂牌工作;配送企业做好药品采购和供应工作。
附件: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低价药中标产品参照价梳理结果表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