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长兴县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经长兴县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将于近期举行长兴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现场价格谈判和综合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7年4月27日,时间一天。
二、地点报名地点:长兴县县委党校教学楼(长兴县党校路1号)停车地点:浙江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内停车场 (长兴县党校路2号)
三、内容本次工作分现场价格谈判和专家综合评审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4月27日上午,由专家组对经长兴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委员会确认入围现场价格谈判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现场价格谈判。第二阶段,4月27日下午,由专家组对现场价格谈判后的药品进行综合评审。现场价格谈判须携带资料:所有参加现场价格谈判的药品生产企业被授权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必须一致)。现场价格谈判程序:4月27日上午8:00开始报到。按被授权人姓名分为3组(见现场分组表),分别到相应的报到组报到和身份确认,按报到先后顺序进行价格谈判。各入围企业被授权人务必于当天上午10:00前完成现场身份确认,如逾时30分钟视作自动弃权。
四、评审原则见附件:《长兴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综合评审办法(试行)》。
五、监督管理本次药品价格谈判及综合评审工作受驻县卫计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
六、本公告由长兴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卢女士、张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2-6221239,,0572-6040366
监督电话:0572-6203099
附件:长兴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综合评审办法(试行)
长兴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