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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因部分企业名称和产品信息变更,由企业申请,经审核,现予以变更药品交易系统中相关信息。变更内容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交易系统中其它信息内容不改变。 特此通知。
附件:1.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变更表
2.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变更表
3.部分药品代理商变更表
4.部分药品名称变更表
5.部分药品剂型变更表
6.部分药品单位和材质变更表
7.部分经营企业名称变更表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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